赵文丽位于邛崃市桑园镇高店村12组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2017090583F00090号房屋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赵文丽
2024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