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轩林地位于邛崃市大同乡陈院村5组《林权证》2006-5106174082号遗失。现利害关系人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光轩
2023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