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攀位于邛崃市文南路527号5栋16层160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(业务件号:2022110583F90001)证书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攀
2024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