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渔唱路17号6栋1单元17层3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2021051783F90013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彭华
2023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