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行邛崃市支行将邛崃市临邛镇东街359-365号 —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宗地号:1-16-362已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(补办或注销),现声明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市支行
2024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