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建伟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君平大道728号10栋2单元10层100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18081083F00123号的房屋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龚建伟
2024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