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丽霞位于邛崃市西较场口10号1栋1单元3层301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22010783F90029号的房屋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侯丽霞
2024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