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廷洋位于邛崃市宝林镇金鸡村一组23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135434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黄廷洋
2025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