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志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金鹅村7组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第105427号、《房产证》权0143712号证书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赵志华
2025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