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建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366号3栋-1楼3212号车位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邛国用(2015)第1755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梁建明
2025年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