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宇微位于邛崃市羊安镇永康大道255号7栋2单元4楼404号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邛国用(2015)字第1616号、《房权证》权1924954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宁宇微
2025年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