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国雄位于邛崃市卧龙镇战斗村十二组2号1楼2号《房权证》权0173858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28599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刘国雄
2025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