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波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南宁街18号2栋3单元6楼12号《房权证》权1906749号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邛国用(2014)第1464号的房屋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孙波
2025年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