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树林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葫芦村四组24号1栋1楼24号《房权证》权0096170号房屋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杨树林
2025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