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从位将位于邛崃市大同乡干塘村十三组25号1栋1楼25号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51933、《房权证》权0124011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何从位
2025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