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怀蓉将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兴贤街144号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宗地号:1-27-138号遗失,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马怀蓉
2025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