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学琴将位于邛崃市临邛镇东街365号附12号1楼12号《房权证》权0001259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
2025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