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平位于邛崃市卧龙镇金龙村1组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第5715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
2025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