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闯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花园巷107号附59号2栋3单元5楼《房权证》权0109253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挂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闯
2025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