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洪骆林地位于邛崃市天台山镇纪红村4组《林权证》邛林证字(2009)5107618273号遗失。现权利人钱洪骆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钱洪骆
2025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