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兴成将位于邛崃市前进镇马桥村十五组4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138164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刘兴成
2025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