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艳香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阳光路137号14栋3单元3楼5号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邛国用(2015)2158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古艳香
2025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