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桂兰位于邛崃市冉义镇火星村15组51号1栋1-2楼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第40333号、《房权证》权0090297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桂兰
2025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