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启清林地位于邛崃市临邛镇盘陀村13组《林权证》邛林证字(2008)5107558993号遗失。现权利人叶启清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叶启清
2025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