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宏锦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邛陶路99号15栋3单元4楼7号《房权证》权1910151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杨宏锦
2025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