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伟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朱水碾街333号3栋1单元19层1904号《不动产权证》2019061183F00057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李伟
2025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