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红琼位于邛崃市孔明乡姜殿村1组《房权证》权0165637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徐红琼
2025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