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志均位于邛崃市回龙镇凤龙村10组12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136609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黄志均
2025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