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丙江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北环路47号1栋1单元6楼11号《房权证》权0019253号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邛国用(2014)第1860号的房屋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陈丙江
2025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