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先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531号3栋4单元1楼2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23082183F90076号的房屋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申请人: 陈先华
2025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