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德军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66号2栋1单元19层1904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2024060683F90022号遗失,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景德军
2025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