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玉华位于邛崃市固驿镇花园村十二组1号1楼《房产证》权1922817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9)第78565号遗失,现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吴玉华
2025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