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静位于邛崃市回龙镇五员中心村7号1栋1-2楼7号《房产证》权0050676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第80994号 遗失,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陈静
2025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