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国友位于邛崃市大同乡周沟村二组20号1栋1楼20号《房产证》权0164997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第40970号 遗失,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周国友
2025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