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国辉位于邛崃市大同乡建中村16组《房产证》权0129783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第2010号 遗失,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叶国辉
2025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