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忠位于邛崃市高埂镇高桥社区4组《房产证》权0085722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9)第61779号 遗失,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袁忠
2025年7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