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利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花园巷38、40号1-2层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18103183F00015号的房屋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侯利华
2025年7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