牟鹏位于临邛镇朱水碾街411号8栋1单元10层1003《不动产权证》2020080683F90133号遗失,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牟鹏
2025年7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