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凌华位于邛崃市天台山镇冯坝村十二组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71739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9)7468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凌华
2025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