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建文位于邛崃市平乐镇安乐村十三组21号1栋1-2楼21号《房权证》权0082771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34654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建文
2025年8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