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坤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蜚虹路333号9栋1单元2楼204号《房产证》业务件号:权1923821号,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邛国用(2015)第1155号证书遗失,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梁坤
2025年08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