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定凯于邛崃市临邛镇学子路9号4栋1单元1层1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17103183F00027号房屋遗失,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定凯
2025年08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