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建锋位于邛崃市高埂镇高桥村4组《房权证》权0085750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9)第61807号证书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谢建锋
2025年8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