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代芬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葫芦村五组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096247号证书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林代芬
2025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