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杰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366号75栋1单元9楼902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邛国用(2016)字第2069号证书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杨杰
2025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