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霞位于邛崃市前进镇双江村十四组35号《房权证》权1921622号证书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陈霞
2025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