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继红位于临邛镇滨江路下段181号附201号3栋3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2022061483F90060号证书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继红
2025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