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翔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长安大道667号5栋2单元5楼7号《房权证》权0113264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高翔
2025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