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洪琼位于邛崃市油榨乡桃花社区二组老街36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171972号证书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洪琼
2025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