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炳荣位于邛崃市平乐镇安乐村6组10号的《房权证》权0082463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第35068号证书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炳荣
2025年9月9日